2020年9月1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称“中支协”或“协会”)公示了首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名单。历经5年,约进行50次公示后,截至9月21日共备案收单外包机构32457家,取消备案机构316家,拟取消机构15家,现公示机构32126家。其中,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机构674家,取消11家,拟取消1家,现公示机构662家。
针对现公示备案机构分析如下:
一、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业务类型分布
从上图可以看出,32126家备案机构中,特约商户推荐最多,有29299项;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最少,为662项;其他三项较为平均,在20000项左右。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的较少,主要是相比较其他四项,其备案需建设独立聚合支付系统并通过相关系统安全检测,需一定投入,因此申请机构相对较少。
二、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地域分布
从上图可以看出,目前,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主要集中在中东部省市,广东省最多、达4746家,其次是河南省,为2798家,第三是山东省、是2584家,后依次为江苏省、福建省、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等省市。而中西部省市备案在千家以内,青海和西藏仅为51家和6家。
三、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年份分布
通过上图可以看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自2020年9月至今5年时间里,获备案机构相对集中的年份为2021年、2023年和2024年。
2023年备案数量较多,因中支协于2023年5月2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该意见要求收单机构需将全量合作信息在协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要求收单外包机构落实“应备尽备”等要求,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备案机构达7906家,较上半年大幅增长,约占全年备案机构数量的84%。
今年备案机构较多,这是由于中支协5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已开展收单外包服务的外包机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完整、准确登记合作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外包服务关系,并取得备案证明。自5月23日通知发布后至今已完成备案机构数量为4757家,约占今年7229家备案机构数量的66%。
由此可见,备案数量受政策影响较大。
四、聚合支付机构备案地域分布
目前,公示的聚合支付备案机构数量为662家,各省市分布如下:
从上图可以看出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机构主要分布在北上广深、浙江、福建等经济及支付产业较发达地区,约在全国聚合支付备案机构的63%。其次,山东、江苏、河南、重庆、四川、安徽、河北、湖南、湖北、海南等地,约在全国聚合支付备案机构的28%。其余分布在西北、西南、东北等地,每省备案机构均少于10家,而青海、新疆、西藏、宁夏等地无聚合支付备案机构。
五、聚合支付备案年份分布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年份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主要集中在2021年,共计316家,占全部备案机构数量的48%。其他各年份基本持平。
六、备案展望及建议
随着国务院颁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监管部门将贯彻执行条例,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狠抓监管制度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交易信息质量,规范收单收场秩序,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引导规范健康发展。
同时,我们认为单外包服务机构已成为中国支付产业中一支重要力量,在践行“支付为民”,推动支付便利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然而,在发展过程中,部分机构存在“一机多商户”、“破五除二”、修改商户信息、虚假宣传、涉嫌推荐虚假商户或违法违规商户、涉嫌为商户提供结算账户设置和修改服务甚至提现服务、信息安全防护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等乱象,呈“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利于外包服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针对上述要求和问题,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以提高外包服务市场自律管理有效性为目标,坚守合规经营底线,要求各收单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外包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外包机构要先备案、后展业,包括个人工商户展业;从严治理外包机构违规经营行为,加大违规机构自律约束和市场退出力度。
同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外包市场行业加强联防联控,如合作中发现存在风险的外包机构,会纳入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监管愈来愈严,更加规范,包括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黑名单共享、自律评价机制的完善,持续行业治理优化评级。另外,将强化交易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合作机构全量进行登记合作机构信息。
因此,在备案方面,基于对上述政策的学习和近5年备案专业服务经验,笔者认为已备案系统进行注册且未完成上万家外包服务机构可以申请不含聚合支付的备案,且该备案无成本或成本可承受,能备则备。而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因涉及电子支付指令转接及交易数据数据安全等内容,认为备案审核趋严、趋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如有关心聚合支付备案事宜,请致老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