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内存管理技巧
Object Pascal中的内存管理遵循三个简单的规则:您必须创建每个对象并分配您需要的每个内存块;您必须销毁您创建和分配的每个对象和内存块;每个对象仅销毁一次。对于动态元素(即不在堆栈和全局内存区域中的元素),Object Pascal 支持三种类型的内存管理,详见本节的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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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创建对象时,都应同时销毁该对象。如果不这样做,该对象使用的内存将不会被释放给其他对象,直到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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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创建组件时,可以指定一个所有者组件,并将所有者传递给组件构造函数。所有者组件(通常是表单或数据模块)负责销毁它拥有的所有对象,当所有者组件被销毁时,它会自动销毁这些对象。换句话说,当您销毁表单或数据模块时,它会销毁它拥有的所有组件。因此,如果您创建组件并为其指定一个所有者,则无需担心销毁它,但是您仍然可以通过
TComponent
类提供的销毁通知机制提前销毁它。 -
当您为字符串、动态数组和由接口类型变量引用的对象分配内存(如第11章所述)时,Object Pascal会在引用超出作用域时自动释放内存。您不需要释放字符串,因为当它变得不可访问时,其内存会自动释放。如果您需要提前释放它以释放内存空间,则可以将字符串或动态数组变量分配为nil,或将空字符串分配给字符串变量。
13.3.1 销毁你创建的对象
在大多数简单场景下,您必须销毁自己创建的临时对象。而任何非临时对象都应该有一个所有者,或者是某个集合的一部分,或者被某个数据结构引用,由该数据结构负责在适当的时候销毁对象。
用于创建和销毁临时对象的代码通常封装在一个 try-finally 代码块中,这样即使在使用临时对象时出了问题,该对象也会被销毁。
pascalCopy codeMyObj := TMyClass.Create;
try
MyObj.DoSomething;
finally
MyObj.Free;
end;
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一个对象由另一个对象使用,并成为其所有者:
constructor TMyOwner.Create;
begin
FSubObj := TSubObject.Create;
end;
destructor TMyOnwer.Destroy;
begin
FSubObj.Free;
end;
还有一些常见的更复杂的情况,比如在需要时才创建主体(延迟初始化),或者在不再需要主体时,先于所有者销毁主体。
要实现延迟初始化,就不能在所有者的构造函数中创建主体、 而是在需要时创建:
function TMyOwner.GetSubObject: TSubObject;
begin
if not Assigned(FSubObj) then
FSubObj := TSubObject.Create;
Result := FSubObj;
end;
destructor TMyOnwer.Destroy;
begin
FSubObj.Free;
end;
请注意,上述代码依赖于对象在首次创建时进行内存初始化,这意味着 FSubObj
将为 nil
。还要注意,您在释放对象之前无需测试对象是否已赋值,因为这正是 Free
方法所做的,我们将在下一节中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