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泛型的概念
所谓泛型,就是允许在定义类, 接口 时通过一个"标识"表示类中某个属性的类型或者某个方法的返回值或形参类型.这个类型参数将在使用时确定.
2.举例
(1). 集合类在设计阶段/声明阶段不能确定这个容器到底存的是什么对象,所以在JDK5.0版本以前,只能把元素类型设计为Object类.JDK5.0时java引入了参数化类型的概念,允许我们在创建集合时指定集合元素的类型.(如List<String>表示该List只能存放String类型的数据.)
使用集合存储数据时,除了元素的类型不确定,其他部分都是确定的.
(2). java.lang.Comparable接口和java.util.Comparator接口,是用于比较对象大小的接口.这两个接口只是限制了当一个对象大于另一个对象时返回正整数,等于返回0,否则返回负整数.但并不确定是什么类型的对象比较大小.jdk5.0之前只能用Object类型表示,即麻烦(可能需要强制类型转换)又不安全(可能比较的两个对象并不是同一类型).故jdk5.0给它们增加了泛型.
3.集合在未使用泛型前可能存在的问题
- 类型不安全.add(Object obj)形参类型是Object,意味着任何类型的对象都可以被放入到集合中.
- 需要强转操作,繁琐.还可能出现异常.
4.使用说明
(1). 我们在声明完自定义泛型类后,可以在类的内部(如属性,构造器,方法)使用类的泛型.
public class Order<T>{//泛型类
T t;//属性
public Order() {
}
public Order(T t) {//构造器
this.t = t;
}
public T show() {
return t;//方法
}
}
(2). 我们在创建自定义泛型类的对象时,可以指明泛型参数类型.一旦指明,内部凡是使用类的泛型参数的位置,都具体化为指定的类的泛型类型.
(3). 如果在创建自定义泛型类的对象时,没有指明泛型参数类型,那么泛型将被擦除,泛型对应的类型都按照Object处理,但不等价于Object.
(4). 泛型的指定类型必须使用引用数据类型,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此时智能使用包装类.
Order<int> o = new Order<>();//错 Order<Integer> o = new Order<>();//正确
(5). 除了创建泛型类的对象外,子类继承泛型类时,实现类实现泛型接口时,也可以确定泛型结构的泛型参数.如果我们在给泛型提供子类时,子类也不确定泛型的类型,则继续可以使用泛型参数,我们还可以在现有父类的泛型参数的基础上,新增泛型参数.
public class SubOrder<T1, T2> extends Order<String>{
T1 data1;
T2 data2;
}
5.注意事项
(1). 泛型类可能有多个参数,可以将多个参数都放到尖括号内,如(<T1, T2, T3>).
(2). 从jdk7.0开始,可以简化泛型操作 :
Order<String> o =new Order<String>();//以前
Order<String> o =new Order<>()//jdk7.0之后.
(3). 如果泛型结构是一个接口或抽象类,则不可以创建对象.
(4). 不能使用new T[](因为此时new对象的时候并不知道T的类型,所以无法为其分配内存),但可以使用
T[] element =(T[]) new Object[10];//强制类型转换
(5). 在类/接口上声明的泛型,在本类或本接口中代表某种类型,但不可以在静态方法中使用泛型.(原因也很简单,因为静态方法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而此时泛型的类型等到创建对象时才能确定,泛型的类型还是未知的)
(6). 异常类是不可以带泛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