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历史可以回溯至2013 年,相关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在标准化协调机制、国家标准研制实施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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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
2014 年 1 月,国家标准委下发了《关于成立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的通知》( 标委办工二〔2014〕33 号 ),正式成立了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组、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专家咨询组 3个小组,探索建立了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机制。其中,协调推进组由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总体组在协调推进组指导下,负责拟定智慧城市标准化战略和推进措施,制定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协调智慧城市相关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技术归口。2021 年,总体组完成调整工作。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和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机制的指导和协调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研制形成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并已支撑了全国范围内的两次评价工作。
智慧城市是复杂巨系统、“系统之系统”,其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标准组织众多。在总体组指导与协调下,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6)、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5)、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0)、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技术委员会(SAC/TC 567)等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均在各自的领域内开展了智慧城市相关标准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国家标准成果。此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卫生健康、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开展了时空基础设施、智慧医疗、公共安全等领域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
编制发布标准体系总体框架试行稿
2015 年 10 月 23 日,国家标准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工二联〔2015〕64 号)。该文件从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两个维度,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第一份指导性文件;同时提出了我国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试行稿),即顶层设计的 1.0 版,见图 1。自此之后,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有了明确和统一的顶层设计,所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在该体系框架下进行规划、设计与实施。
根据智慧城市标准体系顶层设计 1.0 版,智慧城市领域主要涉及 7 大类标准,包括总体类、支撑技术与平台类、基础设施类、建设与宜居类、管理与服务类、产业与经济类、安全与保障类等标准,7 大类标准又可以细分为 53 个子类标准。
有序推动国家标准研制与实施工作
在国家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指导下,截至目前国内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共规划、立项了 69 项急用先行的国家标准。可以看出,这一阶段标准主要聚焦基础通用标准,包括术语、评价、参考模型等总体类标准,数据融合、共性支撑平台、跨系统交互等关键支撑技术与平台类标准,安全体系框架、信息安全保障指南等安全保障类标准。在各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的积极推动下,目前已有 39 项国家标准编制完成并发布。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GB/T 36333-2018《智慧城市 顶层设计指南》等国家标准已成为各地开展智慧城市规划、建设、评估时重点参考的技术依据,得到了广泛应用,切实发挥了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地方标准方面,浙江、安徽、广东、山东、辽宁、重庆、河南、湖北、内蒙古、陕西、福建、上海等省市开始探索智慧城市相关标准化工作,并针对地方特色和工作实际出台地方标准,助力构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为未来智慧城市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