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再回到洛伦兹变换,
将其写成上角标表示惯性系的形式(注意不是幂次),
并且认为洛伦兹变换中的两个方程的比例常数,
并不仅仅是因为虚数单位数量巨大导致的“误判”,虽然这也是说得通的。因为我们已经看到,长度这个概念,在不同的条件下,对应了不同的基本物理量:在宏观低速条件下它对应的是周期的重复次数,而在微观高速的条件下对应的是频率的差异总量。如果为宏观低速惯性系中的坐标,为微观高速惯性系中的坐标,那么,从微观高速惯性系投射到宏观低速惯性系,就可以使用频差度量,
而反过来,则应当使用周期度量,
而根据周期和频率的倒数关系,
所以
在此可以严格成立,也就是说,确实可以写出,
由此也可以导出,
以及光速上限。但这些都不影响以及代表的频差或者周期比率的意义,所以说,确实可以有光速上限,但并不影响“超光速”的实现。只是在“超光速”的前提下,这种周期和频率互为倒数的对称性不再保持,当然要说明的是,这是对于观察者来说的,这里的观察者既不是也不是,而是第三方观察者:当我们写出和的时候,我们就是第三方观察者,虽然我们也可以是二者之一。
既然已经回归洛伦兹变换,那么问题回来了,到底能不能“超光速”呢?
答案是肯定的,就是可以实现“超光速”的效果。
但是为啥存在越是接近光速,越是质量增大,需要的力越大以至于趋于无限而无法做到超光速呢?
根本上来说,还是因为,要借助外力。也就是说,要应用动量守恒定律。
而这就是火箭升空的原理。
既然知道了这一点,我们要做的就是不要关系到动量,不要借助外力。
而是从内在出发,去改变自身的振动频率。
第三方观察者看到两个惯性系出现频率和周期的差异,他能观察这个差异的极限受到自身观察能力的限制;两个惯性系以动量守恒定律为联系,交互作用来实现加速过程,这又受到了两方共同存在于的时空的限制,这些都是使得频率提升无法超过上限的缘由。
所以就不要去想着观察,也就不会受到比例常数和它倒数构成的逻辑锁的误导,当然也不依赖动量守恒定律这种基于平凡真空才能运作的规律。我们唯一需要的就是专注设备本身的频率提升。通过自身的频率提升达到新的振动层次,而在新的振动层次中,两点距离更短 ,需要到达目的地的时间就更少,而这一点与先前层次中的观察者和层次本身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