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CPI 的分析文章和新闻稿件中,经常会出现“翘尾因素”或“翘尾影响” 等词汇,这是分析同比价格指数变动幅度时所特有的概念。那么什么是“翘尾因素” 或“翘尾影响”呢?
一、什么是翘尾因素
“翘尾因素”是指上年价格上涨(下降)对本年同比价格指数的滞后(延伸) 影响。翘尾因素产生的影响 , 简称翘尾影响,也称滞后影响,可以从单个商品价格变动来说明,例如,某一商品 2018 年前 6 个月价格均为每公斤 1 元,7 月份上涨到 2 元,然后一直到 2019 年 12 月,价格都保持在 2 元,那么,虽然 2019 年全年价格保持不变(都是 2 元),但计算 2019 年前 6 个月与 2018 年前 6 个月比的价格指数则为 2÷1=200%,表明价格上涨一倍,这就是 2018 年 7 月份价格上涨对下一年前 6 个月价格指数的滞后影响。一般来说,由于对比基期的原因,上年价格上涨的时间早,则对下年指数的滞后影响小;而上年价格上涨的时间晚, 则对下年指数的滞后影响大。可以想像一个画面,商品价格在一年中后几个月上涨,如果将各月的价格连成一条线,这条线呈现出尾部上翘的特点,因此被形象地比喻为“翘尾”影响。
“翘尾”(滞后)影响存在上涨的影响,也存在下降的影响。上面说明了上涨的影响情况,下面来说明下降的影响。假如 2018 年前 8 个月固定电话费的价格都是每 3 分钟 0.180 元,从 9 月份起调整到每 3 分钟 0.144 元,下调 20%,到2019 年 9 月一直未变。但如果计算 2019 年前 8 个月各月通话费的同比价格指数, 均为80%(0.144÷0.180=0.8),下降了20%。2019 年前8 个月固定电话费价格未变, 各月同比价格指数却显示下降,这就是上年价格变动带来的滞后下降影响。
二、新涨价因素
与滞后影响相对应的是新涨价影响。在价格指数的变动中,既有滞后影响, 当然还包括了本年度新发生的涨价部分,它是同比价格指数中扣除滞后影响后的剩余部分。通常情况下, CPI 的同比指数反映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程度, 它是“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两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计算方法
上文用单个商品的价格直接计算说明了什么是滞后影响因素。在CPI 生成过程中,计算到类别以上就没有价格资料了,只有指数资料,所以必须利用价格指数来计算。下面举例说明,怎样通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CPI 月度环比指数、同比指数来计算滞后因素,即翘尾因素。
举例来说 2010 年 9 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 3.6%,同比价格指数为103.6%,可分解列式为:
(一)滞后影响部分的计算方法与过程。
(二)新涨价因素部分的计算方法与过程。
先计算滞后影响因素,然后根据同比指数除以滞后影响因素直接计算新涨价因素,即:
因此 , 在 2010 年 9 月份 3.6 个百分点的 CPI 同比涨幅中,2009 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 1.2 个百分点;2010 新涨价因素约为 2.4 个百分点,两者合计影响2010 年 9月份的 CPI 同比上涨 3.6 个百分点。
总之,不论是翘尾因素还是新涨价因素,都不属于统计指标,仅仅是一种统计分析研究方法,可在数据分析时适当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