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经2023年评估合格的第一批(2019年评聘)、第二批(2020年评聘)、第三批(2021年评聘)“蓉贝”软件人才,2022年评聘的第四批“蓉贝”软件人才。
二、评估内容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履行协议情况。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履行协议情况(不含第一批2019年评聘的“蓉贝”软件人才)。
三、有关要求
(一)资金支持测算核实流程
原则按照申报人如实填写、企业核实核算、区(市)县把关初审、专家集中审核、征求部门意见等5个环节进行测算核实。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诚信填报。申报人须真实、准确提供材料;所在企业须认真核实申报人和企业的业绩情况,科学测算申报人对成都的贡献程度。
2.规范装订。统一用A4纸,按材料顺序双面装订。
3.认真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资金支持汇总表按评估时段由区(市)县分别填写。
4.按时报送。请各区(市)县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正式行文发送至电子邮箱。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三)其他工作
1.请2019年获聘的“蓉贝”软件人才依据协议提供2020年至今的个人绩效报告Word版。
2.请2020年获聘的“蓉贝”软件人才依据协议提供2021年至今的个人绩效报告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