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对普推知产老杨说收到某邮件,名下商标让某公司抢注了现在公告期,让赶紧提出来异议去处理下,怎么会有这样的事,相同的名称基本上在同类别相关产品是无法公告和获得初审的。
经详细检索分析后,发现不是这样一回事,两个商标是跨类的,而且这个初审公告的10个产品只有1个产品通过,其它9个产品都驳回了,普推知产老杨以前也写过《非知名商标不要跨类去异议或无效别人商标!》,和这个基本差不多,跨类别可不以异议不,可以的,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可以针对关联商标进行异议,或者有囤积和恶意或存在相关的关联关系等,其它进行异议通过率不是很高。
对于跨类抢注这件事,建议是在注册申请核心类别时,可以同时注册申请下相关的关联类别,这个总比被人抢注了去异议去无效性价比要高的多,非驰名商标就是去做了通过率也是比较低,免的被别人抢注后混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