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移动支付网,标题“聚合支付机构最新评级结果公布,A-、B+级别机构减少”,该文是基于其内容进行了数据修订及部分内容优化而成文。
11月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2022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等级结果。本次评级工作,共有包括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内的134家收单机构对13000家外包机构进行了评价,参评外包机构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35.59%,评级工作覆盖面继续扩大。评级等级在C级及以上的外包机构共计7818家,占比60.14%。
其中参与评级聚合支付机构为347家,占510家公示机构比达68%,C级及以上的机构为302家,占参与评级机构比达87%,高于外包机构60.14%比例。说明聚合支付机构总体质量优于外包机构。
目前获得聚合支付备案的机构为514家,其中,注销2家、拟注销2家,公示机构为510家。现对其中510家聚合支付机构评级结果及2020年-2022年评级结果进行分析。
- 2022年度聚合支付评级结果
- 未评级机构与评级机构数量
本次未参与评级的聚合支付机构为163家,占比为32%;参与评级聚合支付机构为347家,占比为68%,其两者之比约为1:2;。约评级结果如下表:
- 347家机构评级结果分布
评级结果如下表:
级别 | A- | B+ | B- | C+ | C- | D | E |
数量 | 2 | 16 | 87 | 119 | 78 | 40 | 5 |
评级主要集中C-、C+、B-等,B-占比为25%,C+占比为34%,C-占比为22%,合计占比为69%,各占比如下图:
- A、B、C之和与D、E之和占比
获得A、B、C评级的机构为302家,占比87.28%。获得D、E级的机构为45家,占比12.72%。
- 获得A-机构为2家
- 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收钱吧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获得B+机构为16家
- 上海富惠网络有限公司
- 山东运通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华远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石基大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鸿新大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支码开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灵动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天阙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腾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利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020-2022年度评级结果对比分析
- 未参与评级机构与参与评级机构数量分析
通过上图可以看出,2020-2022年三年里参与评级的机构数量由197增加至347家,呈现递增趋势;未评级机构由282家减少至163家,呈现递减趋势。说明各机构日益重视评级工作和积极履行协会评级自律要求。
- 参与评级结果分析
通过上图可以2020-2022年度评级结果变化如下:
- A-级机构由1家增加到5家后,再减为2家。
- B+级机构由6家增加到19家后,再减为16家。
由上看出2022年A-/B+并未随着参评机构大幅增长而增长,反而在减少,说明获得其评级等级越来越难。
- B-级机构由2020年49家、2021年74家到2022年增加为87家。B-级随着参与评级机构数量增长而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其中,2022年较2021年增长17家。
- C+级机构由2020年79家、2021年102家到2022年增加为119家,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其中,2022年较2021年增长17家。
- C-级机构由2020年41家、2021年70家到2022年增加为78家,2022年较2021年增加了8家。
从上可以看出获得B-/C+/C-机构为主要群体,其之和占评级的绝对数量,同时,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但增长趋势放缓。
- D级机构由2020年19家、2021年18家到2022年增加为40家,2022年较2021年增加为22家。
- E级由2020年1家、2021年2家到2022年增加为5家,2022年较2021年2家增加为3家。
上述评级为D、E级的机构增多,监管趋严,同时,获得该评级其后续发展将受限。
- 2020-2022年三年各评级比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2020-2022年获得A、B、C评级的机构占比为89.34%、93.10%、87.28%,随着参与评级机构增加,占比呈现减少趋势。2020-2022年获得D、E级的机构占比为10.15%、6.9%、12.72%,随着参与机构增加而增加。
通过上述对比分析,每年参与评级的聚合支付机构数量在增加,获级别较高A-/B+机构在减少;B-/C+/C-机构略有增长,但并未参评机构呈现正向关增长,而是呈现增长放缓趋势;D/E机构在增长。
由此说明,负责评级客观打分的收单机构对外包机构评分越来越严谨和规范,同时,协会对评级工作要求越来越严。
- 为何被评为D、E结果
评级工作中,协会对参评外包机构的风险排查力度不断加大,对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举报受理处置、风险共享系统以及相关违规线索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扣分或降级措施,提高违法违规机构失信成本。近三年来,协会已通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供的外包机构违法违规情况,对1300余家外包机构进行采取降级/扣分等处置措施,形成了自律和监管协同的常态化机制。此外,还通过对协会举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机构、行业风险共享机制中发现的风险机构实行降级/扣分处置措施,实现了自律机制在外包市场的有机整合。
关于评级为D、E级《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要求如下:
第十七条评级等级在C类及以上的外包机构在评级年度内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但未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协会可直接评定为D类,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通报,更新评级结果:
(一)以不正当手段,例如切机等,抢夺商户累计达到5户(含)以上、9户(含)以下的;
(二)伪造商户信息、推荐虚假或违法商户累计达到5户(含)以上、9户(含)以下的;
(三)对商户进行二次清算负有直接责任的;
(四)冒用收单机构或清算机构名义进行不良营销;
(五)发生经核实的纠纷、投诉、举报5次(含)以上且负有责任,或发生负面舆情,且处理不当,对客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对支付服务市场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
(六)被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认定轻度违规的;
(七)被纳入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且风险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
(八)评级办公室认为应当评定为D级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评级等级在D类及以上的外包机构在评级年度内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协会可直接评定为E类,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通报,更新评级结果:
(一)以不正当手段抢夺商户累计达到10户(含)以上的,例如切机等;
(二)伪造商户信息、推荐虚假或违法商户累计达到10户(含)以上的;
(三)截留商户资金进行二次清算的;
(四)涉及违法犯罪案件或已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被责令停业整顿、进入风险处置阶段的;
(六)拒不配合收单机构、协会或监管机构监督检查的;
(七)发生经核实的纠纷、投诉、举报10次(含)以上,或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且处理不当,对客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对支付服务市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八)被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认定无证经营或严重违规的;
(九)被纳入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且风险等级为一级的;
(十)发生其他重大风险事件、违规事件或多次暴露重大风险隐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十一)评级办公室认为应当评定为E级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外包机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事件,但不符合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情形的,评级办公室可综合考虑违法违规内容、风险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对相关外包机构的综合评分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其评级等级。
第二十六条评级办公室应通过各个渠道收集外包机构的业务开展、风险防控、日常运营等方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监管机构对外包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发布的立案、涉案情况;
(二)会员单位的投诉和举报;
(三)社会公众的投诉和举报;
(四)协会自律评价和检查中获取的信息。
- 评级为D、E对收单外包机构影响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对于评级等级为D类和E类的外包机构,要求收单机构应在确保商户服务延续性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考量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对于本年度评级等级为E类的外包机构,尚未开展业务合作的,收单机构应综合考量外包机构风险程度以及自身风险偏好等审慎决定是否与其开展合作;已经开展业务合作的,收单机构应强化对该外包机构及其所服务特约商户的风险管控,并于合作协议到期时审慎决定是否与该外包机构继续开展业务合作。
同时、影响收单外包机构参与投标,如目前部分商业银行要求其服务的收单机构评级为C级(含)以上,而有的要求比较严的商业银行要求达到B级(含)以上,而评级为D、E的机构想参与商业银行外包业务有一定的难度。
另外,评级办公室应向监管机构报备评级等级为D类和E类的外包机构信息,并在系统进行发布。
- 总结和建议
通过协会评级信息共享方式,展现了外包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履约情况等信息,增加了信息透明度,方便了收单机构对外包机构的遴选及对存量外包机构的管理,可及时淘汰劣变或综合资质较差机构。符合“收单机构应将外包机构评级等级纳入合作外包机构遴选标准,择优开展合作”的政策要。
同时,评级工作也是协会自律要求重要抓手。尤其本次有44家机构被评为D和E,创新高,说明监管越来越严。为此,新一轮评级即将开展,针对想提升评级指标的机构,基于备案和评级服务经验,建议如下:
1. 认识评级的重要性,并安排专人负责。
2. 认真学习备案和评级相关政策,深刻领悟其要求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3. 重点围绕着提升直接评分做工作,其中,40分主观评分基本上是确定的,而60分客观评分是可以提高的,重点完善相关内容和管理制度:
(1) 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设置。
(2) 内控与合规管理制度。
(3) 业务和风险管理制度。
(4) 业务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5)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7) 商户信息管理制度。
(8)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9) 客户服务制度等。
4. 加强与收单机构沟通,争取得到其支持。
5. 另外如收单机构涉及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合作机构,请抓紧准备进行提交,据说延期至11月末。
6. 密切关注协会评级时间,协会每年基本上于11月份发布评级信息。